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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全面提高渔工伤残赔偿基数
时间:
2017-09-12 17:07:12
作者:
省渔业互保协会 韩剑锋
责编:
洪蔚莹
点击:
2470 次
进一步体现我省渔业政策性保险“惠渔惠民”的优惠政策,减轻会员在其雇员出险后的赔付压力,更好的服务渔民会员,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自9月1日起,雇主责任及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合计保额达到40万(含)以上的,伤残赔偿基数从原来的23.5万元提高至30万元。
随着我省渔业经济的增长和渔民风险意识的提高,渔民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的赔偿标准不断提高,会员在其雇员出险后的赔付压力不断增加。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在不额外收取任何保费,不增加渔民保费负担的同时,及时提高雇主责任及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的伤残赔偿基数,为渔民提供了更高的人身安全风险保障服务。
该政策调整充分发挥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政策性相互保险的优势,一方面努力减轻渔民缴交互保费压力,另一方面不断提高渔民保障水平,为渔区的和谐建设做了进一步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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