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朴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副主席王祖继共同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详细解读保险“新国十条”。新闻发布会透露出诸多重要政策信息,包括2015年内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即将推动巨灾保险立法、保险基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望年底出台等。
备受社会关注的巨灾保险制度将迎来突破。王祖继透露,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首先以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作为突破口,将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灾后防范救助体系。保监会将会同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符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框架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保监会将完成一些专项工作,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的巨灾条款、费率的厘定,巨灾共保体的筹建等专题性研究。此外,还将继续推动各地的试点工作,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做好准备。
据介绍,我国将建立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制度。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涉及中央和地方财政、直保公司、再保险公司及相关个人,包括基金如何筹集、如何运用等。
目前,巨灾保险已在深圳、云南楚雄、浙江宁波等地试点。深圳市政府每年出资3600万元为市民购买风险保障,涵盖了台风、泥石流、洪水以及核电保障等15项风险。云南楚雄州的巨灾保险方案已经通过并即将实施,主要针对地震的农房保险,个人自愿投保100元,即可获得2万元的保障。整个楚雄州一年投保5000多万元。宁波和深圳类似,针对宁波地区的地质和自然灾害,主要对人身和家庭财产损失进行保障,一年补偿金额约为3800万元。试点情况势头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