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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

时间:2020-06-01 21:35:36 作者:admin 责编:未知 点击:5149 次

日前,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细化优化实化三年行动,抓紧抓实抓细工作落实,明确了13项主要任务和50余项具体工作,多措并举、三年铸剑,全面夯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牢牢守住渔业安全生产底线,加快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工作方案》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渔船安全管理的批示要求,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降低,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工作方案》明确,各级渔业部门要完成好13项重点任务。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制作渔业安全生产专题片,开展全国专题培训和学习教育轮训。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开设渔业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开展“安全生产月”、渔业安全技能大比武等活动,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教力度。

 

   三是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制定渔业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和约谈实施办法,压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推动渔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开展渔船渔港风险隐患评估,推动渔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进行事故调查案件评估评查。

 

   五是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渔船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异地交叉排查和问题集中整治。

 

   六是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工作会商机制,推动划定近海船舶航路,加强商渔船避碰知识专题培训。

 

   七是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出台渔港综合管理改革的意见,明晰渔港权属关系,开展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申报认定,落实港长责任实施驻港监管和进出港报告制度。

 

   八是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整治,同步修订规章制度与标准规范,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发与推广应用。

   九是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开展渔业船员调查摸底和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修订完善渔业船员考试大纲,创新培训、考试和发证方式,推动成立渔业船员服务协会。

 

   十是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推行渔船进出渔港报告、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等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十一是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渔船安全、消防、救生及通信导航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
  
  
十二是提升渔业应急能力。强化渔业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和安全技能大比武,加强事故调查专家队伍建设,推广应用事故直报系统,健全渔业海难救助补助体系。

   十三是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印发渔业互助保险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推动成立渔业互助保险社,强化行业指导,推动实施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