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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海洋渔业民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时间:2017-06-01 11:46:49 作者:转载自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 责编: 点击:2307 次

近年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不断加大投入,突出三大安全监管、防灾减灾能力、强渔惠渔政策、海洋渔业执法等民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全市海洋与渔业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三大安全监管。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渔业生产安全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继续深化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市60马力以上渔船开展标准化建设完成率100%;全力推进北斗海事一体化船载终端安装工作;严把渔船安全生产源头关,推进渔船检验“三大行动”;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良好,获得2013-2014年度福州市海上搜救先进单位荣誉。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铺开水产品药残快速检测产品应用,开展水产品药残与质量安全监控检测,抽检合格率达99.7%;进一步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无公害体系建设,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与宣传,做好青运会供应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全市未发生区域性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安全监管,完善观测设备,提升海洋观测能力,海洋预报业务步入常态化,应急预警及时准确;做好罗源湾海水质量监测通报12项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常规性工作,每月通报罗源湾海水水质状况,推动罗源湾水域水质在线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完善赤潮监视监测体系,做好赤潮防灾减灾工作。

二是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推进海上渔港和重点渔排养殖区视频项目、重点渔港LED宣传大屏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市海上监控网络,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为防灾防汛提供技术支持。推进海洋与渔业应急指挥系统项目建设,积极应对“苏迪罗”、“杜鹃”等台风灾害,实现了全市渔业防台无事故。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扎实推进渔港建设,今年全市续建、新建渔港项目12个,其中3个完工、5个在建、其余4个正进行立项和开工前准备工作;同时试点探索渔港综合功能开发和社会资本参与渔港项目建设。

三是全面落实惠渔政策。落实机动渔船燃油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全市6901艘渔船获得国家燃油补贴资金34579.66万元。完成国家海洋渔船更新改造项目渔船28艘,拨付金额1亿多元。落实渔民综合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今年以来已举办各类培训班595534人,超额完成计划任务84.5%。持续开展渔业互保,110月全市渔工投保15374人,投保渔船1350艘,共计签单保费约2644.08万元;处理理赔案件107起,赔款约1626.27万元,为有效保障渔船、渔工安全奠定了基础。

四是深化海洋渔业执法。强化海洋监管,结合上下联动、部门联动、两岸联动,深化“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行动,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海洋案件100起,办结92起,收缴罚没款1453.465万元。抓好渔政执法,严查重处非法采捕红珊瑚暨涉渔“三无”船舶,查获处置涉嫌采捕红珊瑚船舶39艘,调查上报涉渔“三无”船舶410艘,拆解71艘;今年以来共查处渔业案件131起,办结125起,收缴罚没款105.1193万元。抽调渔政执法船长期驻点罗源湾为退养保驾护航。完善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推进300吨新型渔政船建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