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渔区前
召开航行安全会议,确保驾驶台所有航行值班人员知晓渔船作业特点、渔船密集水域航行安全注意事项,进一步评估碰撞风险、优化避让方案、通报情况,并督促船员遵照执行。
对雷达、电子海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航行数据记录仪、VHF,以及航行灯、白昼信号灯和其他声响信号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正常可用。
检查“四机一炉”,确保工作状况良好。备妥主机,以便随时用车。对手操舵、自动舵和应急操舵等操舵方式进行测试,确保操舵系统工作正常,以便随时紧急操纵避碰。
合理安排值班,任何时候驾驶台都应保持至少两名航行值班人员。
渔区航行时
驾驶台航行值班人员应使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手段保持正规瞭望,全面掌握本船周边水域其他船舶的航行态势,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进入渔船密集区域航行时应将自动舵调整为手操舵。若当时环境许可,尽可能保持1海里以上距离通过,并保持戒备,防止渔船因为护网等原因突然加速、停船、掉头等造成紧迫局面。
值班驾驶员根据周围渔船密集程度和航行值班强度调整值班等级,必要时应立即通知船长上驾驶台。
船长要针对夜间渔区航行的特殊戒备要求,制定和签发夜航命令。
避让行动
坚持“早、大、宽、清”。
构成碰撞危险时,及早通过VHF16频道呼叫渔船。若数次尝试呼叫无应答,应主动采取避让行动,同时采用汽笛、灯光等其他视听方式进行警告。
发现需紧急避让的渔船,可用白昼信号灯闪烁至少5次,和/或用至少5短声连续声号引起渔船注意。紧急避让时,除用舵避让外,应同时考虑主机协调,减速避让。
值班驾驶员在避让渔船的同时,也要重点识别和关注其他商船的动态,以免与其构成碰撞危险,尤其是处在众多渔船中的商船。
能见度不良情况下,应按规定鸣放声号,必要时加派人员瞭头。
大风浪天气情况下,应降低航速、加强瞭望,严防渔船在视觉、雷达盲区内难于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