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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二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9 17:01:41 作者:admin 责编:未知 点击:9215 次
(2020年12月23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本届理事会自2016年4月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并融合保险业监管要求,将细化财务管理、强化制度建设作为财务工作的重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务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审计
       协会先后接受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州分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福云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福云事务所)和福建大正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正事务所)对二届理事会期间(2016-2019年度)各个年度和法人离任等专项财务审计。
       (一)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福云和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协会2016—2019年度的财务经济情况进行了年度审计,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意见
      1.2019年2月完成了对原法定代表人黄世峰同志的法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大正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2020年8月完成了对原法定代表人李伏江同志的法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信永中和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财务情况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截止2020年9月30日,协会资产总额56,928.44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22,710.45万元)增加34,217.99万元,增幅 150.67%;负债总额5,463.72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3,045.04 万元)增加2,418.68万元,增幅79.43%;净资产51,464.72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19,665.42万元)增加31,799.30万元,增幅161.70%。
       (二)收入情况
       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30日,协会收入总额118,973.27万元,比上届理事会期间(58,953.15万元)增加60,020.12 万元,增幅101.81%。 
       (三)支出情况
       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30日,协会支出总额87,174.01万元,比上届理事会期间(48,528.80万元)增加38,645.21万元,增幅79.63%。
       (四)风险储备金情况
        2016年1月至2020年9月30日,协会风险储备金累计结余31,799.30万元,比上届理事会期间 (19,660.42万元)增加12,138.88万元,增幅61.74%。
       三、财务运行状况
       本届理事会期间,协会风险储备资金积累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9月30日,协会风险储备金累计结余51,459.72万元,比2015年12月31日(19,660.42万元)增加31,799.30万元,增幅161.74%,抗大灾能力显著增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9.60%,与2015年12月31日(13.41%)基本持平,表明事业发展稳健,财务风险较低。
       四、财务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财务制度建设,加强协会内控管理
    自2016年以来,协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省财政厅和省海洋与渔业局最新财务规定,陆续修订完善了协会原有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报销管理规定》等财务制度,出台了《协会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通过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做到用制度管财,抓好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我省渔业互保财务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审计检查并整改落实
        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财务审计
自2016年以来,省海洋与渔业局计财处每年派专人对协会财务工作进行内审,从发票报销到财务制度,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协会财务工作出错少,逐步走向规范化。

       2.接受中央巡视组及省委巡视组审计检查
2016年11月,配合省委巡视二组做好巡视检查工作;2017年3月配合省纪委驻水利厅纪检组对协会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2018年配合中央巡视组做好财务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并落实,同时完善、修改、制定财务制度,规避了财务风险,使得协会财务工作管理更加严格规范。

       3.接受省海洋与渔业局脱钩资产清查审计
       2020年7月,按照《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有关要求,省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华睿会计师事务所对协会进行了行业协会脱钩改制前的资产清查,时间节点为2011年12月2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通过清查,协会的资产和负债得到确认,协会财务数据真实可靠。
    4.其他工作情况
完成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自查自纠;协助省海洋与渔业局做好绩效考核工作、退休干部兼职取酬调查等情况的上报工作。
    (三)发挥财务管理水平完成专项工作
    1.再次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
    2018年协会向税务机关提交了申请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申请资料,2019年1月,协会再次通过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免税期限五年(2018年-2022年)。

       2.多措并举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自2016年以来协会在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通过召开集体会议研究,选择开户行及开户行以外的多家银行签订资金存款协议,存款所获利息收入全部存入协会风险储备金,不参与职工薪酬分配。
       3.注重抓好资产管理工作
       ⑴根据协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做好固定资产的账物管理,做到账实相符,使资产从采购、入库到使用、保管上实现了资金安全和风险防控;
       ⑵出台《采购管理办法(暂行)》,规范了协会物品、工程、服务等采购流程,加强了协会内控管理。
       4.银保合作,满足渔民会员多元化需求
       自2016年以来,根据渔民需求,我会联合开户银行福州农商银行华林支行为渔民量身定制小额贷款金融服务,有效地解决了渔民会员在生产上的资金短缺问题,让更多入会参保渔民享受到参加渔业互助保险的好处。
       5.规范票据电子化工作
       根据省票据管理中心规定,自2020年7月起全省统一启用电子票据替换原来的纸质票据,节约了财务成本,提高了财务工作效率。
       ()加强专业培训,提升队伍能力
       协会高度重视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对办事机构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开展全省财务业务培训,并实行“上挂下派”学习方案,做好传帮带工作,不断提升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和能力。
       五、下一步主要工作
       本届理事会期间,协会不断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建设和审计检查工作,为协会的运营决策提供了可靠的财务数据,实现了财务核算平稳、高效和安全运转。但长期以来,社会团体只能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也是困扰全系统财务工作的突出问题,即协会资产不能有效反映作为保险机构的真实财务状况。目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20]16号)确定的“剥离协会保险业务,设立专业保险机构承接”的整体改革方案,协会今后将正式回归社团属性,开展章程规定的其它业务。同时,协会将作为主要发起会员和借款人,参与渔业互助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履行法定及章程规定的义务。
       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体制改革期间,在现有财务制度框架下,继续做好协会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二是按照体制改革要求,完成出借资金的审批流程,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履行财务监管职能;三是待渔业互助保险机构验收开业后,主动参与渔业互助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出借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协会剩余资产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属性不变和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