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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渔船船体进水事故预防和处理方法

时间:2019-12-19 17:05:01 作者:福州市办事处 苏可祥 责编:潘思敏 点击:4674 次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船体或机舱进水的事故时有发生,此类事故多数是因为管理疏忽、操作不当或意外因素所导致。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查勘人员必须耐心、仔细的分析案情,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以确保协会和会员的利益。本文试图从事故原因入手进行分析,对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置也作出了一些归纳和总结,并据此提出预防建议与理赔方法,希望读者能够得到一些启发与帮助。
       2018年9月28日,A渔船在村码头停泊时,邻船船主发现该船船体偏下沉,A渔船船东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到码头,经查看发现该船机舱大量进水,船东随即向我会报案并调用多台抽水泵对机舱间进行抽水,待水抽干后,发现此次事故是因舱内水管爆裂所导致。当日下午,我会理赔工作人员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本次事故导致该渔船主、副机及供电设备泡水,其他部位完好。
       一、渔船船体进水的常见原因
       渔船发生船体进水事故主要原因包括意外因素、渔船自身问题以及管理方面的疏忽,具体包括:
        (一)渔船意外引发的事故
       船舶在海上生产作业或航行时,因碰撞、触礁、搁浅等原因造成渔船船体水线以下部位破损,海水直接灌入舱内或顺着舱底的排水管直接流入,造成此现象的船体进水事故,大多是由于驾驶员对灯号和避碰规则不熟悉、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当等一系驾驶技术上的问题所引起。如:部分驾驶员太过于依赖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中有关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进行避让,对于碰撞危险、避免碰撞的行动以及背离条款理解不够充分;部分驾驶员对航行水域不熟悉,对水位情况不了解,造成船体触礁;渔船锚泊或系泊区域有抛石存在,落潮时船底接触抛石,因船身自重,船底被抛石搁破后进水。
       (二)渔船管路老化或自然磨损造成的问题
       目前有一部分渔船船龄较大,船体也比较老旧,易发生船体腐蚀穿孔或管路老化造成船体进水等问题,这部分渔船因为疏忽保养,使得船体进水事故变成不可避免。如:大部分渔船忙于生产,未及时保养或保养不到位,忽略了管路的检查;一部分渔船对机舱配件设施的投入不足,没有定期进行维护。
       (三)渔船管理制度上的缺陷引起的问题
         在船体进水事故中,由于管理疏忽所引起的理赔案件也占不少。管理方面问题主要包括船员任职管理、船舶安全管理和船舶作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如:渔船泊港后,海底阀未关闭或因损坏而无法关闭,致使海水从阀门之后损坏的部位或断裂、破损的海水总管、海水支管中涌入;一般情况下,艉轴管的密封填料经长时间使用,若轮机人员疏于维修保养,其填料被压实或填料涵压盖松动也会导致海水渗入,造成船舶机舱进水;船舶在港内停泊期间,船长应配足够的人员在船上实行24小时值班制(除特殊情况以外,如:台风天气及政府要求船上人员上岸的),并督促船员缆绳捆绑结实和抛好锚,确保船舶不发生处于漂流状态时产生的碰撞或搁浅,而导致船体破损,当发生险情后,值班人员也能第一时间发现船体进水现象。
        二、渔船船体进水后的处置
渔船发生船体进水后,应立即采取一系列正确、有效的施救措施,否则会造成更大或二次事故的发生。
       (一)自救
       当渔船船体进水时,船长应利用有效的资源进行自救,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抢救。如:用船上抽水泵抽水;用钢板焊接裂缝处。
       (二)呼救
       当船舶碰撞后发现船体进水时,除了自救外,应及时让对方停船协助救援。若碰撞船舶碰撞后不知情,继续航行,要通过船上通讯设备及时向编队、附近渔船和相关部门进行求救。
       (三)弃船
       当发现渔船可施救性很低时,应及时弃船逃生。船上所有人员要熟练掌握弃船逃生时对救生筏、救生艇的使用正确方法与步骤,切不可因忙乱而盲目跳海造成的人员伤亡。
       三、常见船体进水事故的预防
       根据以上分析,在渔船进水事故的防范上,不仅要做好日常的维护方面工作,还要严格把控渔船管理方面工作,时刻保持警惕。同时,一旦发生事故,更应有序地展开救援,使事故损失减小到最少程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船舶因碰撞、触礁、搁浅等原因造成渔船船体进水时,应尽力采取有效的堵漏措施,及时封闭与其他舱室的管路,同时利用船上各种水泵及他船水泵迅速排水,经抢救后还能自浮时应让其它渔船护航返港。
       (二)收集渔船经常搁浅的地点或港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能清除该海域的抛石最好,如有难度,应设立警示标志。
       (三)会员应加强轮机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安全意识,船舶整修期间,应检查各类水管、机械并及时关闭各类阀门。
       (四)船长应严格执行渔船的值班制度,如有险情,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
       (五)会员对渔船和船上的机械设备,特别是重要船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勤于维修、保养,防止船体的腐蚀穿孔和自然磨损。
       (六)渔船在泊港完车后,特别是主、辅柴油机长时间不使用,应及时关闭海底阀。
       四、后续理赔工作
       (一)责任认定
       首先,要对事故船舶进行及时详细的查勘,如果在查勘时发现该船体较新,受损部位呈外力挤压形态,可基本断定是非自然磨损、锈蚀或潜在缺陷因素而引起;其次,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查询事故发生时是否有安排人员值班及渔船停泊后是否有关闭海底阀;最后,类似案件一般均发生在老旧渔船,查勘人员在查勘时要注重了解该船何时进行保养维修。
       (二)理赔依据
       《海商法》第244条明确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船舶自然磨损或者锈蚀,造成保险船舶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2019年《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沿海内河渔业船舶互助保险条款》第5条责任免除规定:保险渔船因自然磨损、锈蚀或潜在缺陷而产生的维修和保养费用,本会不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