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蛎碳汇保险
一、保险标的
养殖牡蛎。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当台风影响期内约定气象观测站的日极大风速对应的风力等级达到或超过11级,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元/亩)×保险面积(亩)
每亩保险金额=牡蛎每亩碳汇年产量(吨/亩)×碳汇单位价值(元/吨)
四、保险费率
基准费率:3%
保险费率根据所选3个气象观测站点中费率最高的一个予以确定。
五、赔偿处理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碳汇减少比例
碳汇减少比例=不同风级对应的损失比例×不同养殖时长对应的损失比例
(一)采用约定气象观测站中触发赔付金额最高且数据正常的气象观测站数据作为理赔依据。
(二)根据日极大风速对应的风力等级、养殖时长确定碳汇减少比例。
(三)保险期间内,发生一次或多次事故的,赔偿金额根据保险期间内最大的一次事故所对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保险期间内,首次保险事故赔付后,如果再遭遇更严重的事故,后续赔偿金额为最大一次事故对应的赔偿金额扣减之前累计赔偿金额的差额。